各部门、各研究室、中心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4〕12号),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4月4日(周五)至6日(周日)放假,共3天。
附件:
上一条:关于举办“人工智能在质谱技术中的应用”培训班的通知